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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盐田区社区居家养助的资助标准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5-09-08

  【咨询标题】盐田区社区居家养助的资助标准

  【咨询内容】盐田区社区居家养助的资助标准是多少?

  【 回 复 】1.您好,盐田区社区居家养助的资助标准是:

  (一)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。

  (二)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、低保老人、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。

  (三)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享受城市低保、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的老人每人每月500元。

  (四)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500元。

  (五)经评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(含残疾军人、残疾人民警察、残疾国家工作人员)每人每月500至1200元。

  以上第(一)项至第(四)项资助标准,就高不就低,不重复计算;

  用于60岁以上残疾人的资助金,可同时执行以上第(二)项与第(五)项;

  资助金只能用于支付居家养助服务费,资助金标准可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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